关于尽快补办营业点注册手续的公告
2010-10-29 03:02

  根据罗马尼亚31/1990号法律的有关规定,使用第二场所(营业点)经营的贸易公司应事先办理营业点的注册手续(PUNTUL DE LUCRU),以及241/2005号法律第9条关于打击偷漏税的规定,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再次提醒尚未办理营业点注册手续的华商,准备所需文件资料,尽快补办营业点注册手续,完善公司文件,避免因经营文件不全而遭受不必要的处罚和经济损失。

 

    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驻罗马尼亚使馆经商处

                               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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